日前,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《关于表彰2017年度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的决定》(团苏委发【2018】16号),我校石晶晶老师荣获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称号,法学院1403班夏星星同学荣获“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”称号。
据悉,全省共有17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、251名优秀共青团员受到团省委表彰。(校团委)